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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变更的,提交:
□1、《东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可在东莞建设网下载,该表于2009年9月1日更新)
□2、原已领取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一式两份);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副本复印件;
二、开发企业(建设单位)名称变更的,提交:
□1、《东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可在东莞建设网下载,该表于2009年9月1日更新)
□2、原已领取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一式两份);
□3、已变更的《房地产项目核准通知》(收复印件核对原件);
□4、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收复印件核对原件)和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项目名称变更、项目坐落变更或房屋栋号变更的,提交
□1、《东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可在东莞建设网下载,该表于2009年9月1日更新)
□2、原已领取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一式两份);
□3、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收复印件核对原件)和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预售房屋层数变更的,提交:
□1、《东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可在东莞建设网下载,该表于2009年9月1日更新)
□2、原已领取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一式两份);
□3、经市规划局审定并已办理项目手册备案的房地产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
□4、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收复印件核对原件)和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套数变更的,提交:
□1、《东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可在东莞建设网下载,该表于2009年9月1日更新)
□2、原已领取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一式两份);
□3、经规划部门审核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及其面积计算结果;
□4、已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产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收复印件核对原件)和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申请预售款专用帐户变更(或增加)的,提交:
□1、《东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可在东莞建设网下载,该表于2009年9月1日更新)
□2、原已领取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一式两份);
□3、已签订的新帐户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复印件)
□4、新帐户预售款专用帐户印鉴(收复印件核对原件)。
□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七、商品房项目转让(即变更建设单位)的,提交: □1、《东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可在东莞建设网下载,该表于2009年9月1日更新)和原已领取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
□2、商品房项目的转让合同(收复印件核对原件);
□3、已变更的房地产项目核准通知(收复印件核对原件);
□4、受让方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5、受让方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证明; □6、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收复印件核对原件)和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