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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通知》(粤建管字[2003]49号)
挖孔开挖工作面以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使用挖孔桩:
1、地基土中分布有厚度超过2m的流塑状泥或厚度超过4m的软塑状土;
2、地下水位以下有层厚超过2m的松散、稍密的砂层或层厚超过3m的中密、密实砂层;
3、溶岩地区;
4、有涌水的地质断裂带;
5、地下水丰富,采取措施后仍无法避免边抽水边作业;
6、高压缩性人工杂填土厚度超过5m;
7、工作面3m以下土层中有腐植质有机物、煤层等可能存在有毒气体的土层;
8、孔深超过25m或桩径小于1.2m;
9、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可能对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等造成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