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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专项检测免检登记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专项检测免检登记

 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颁发的证件:由市质监站给予免检编号

证件有效期: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日常管理

 4.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东莞市建筑地基基础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  东建字[2002]71

 5.审批条件

一、关于印发《东莞市建筑地基基础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  东建字[2002]71

第二十七条(一)岩石天然地基

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工程,可不进行地基原位试验,直接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岩性情况,共同签认满足设计承载力要求的意见,并报质监部门备案作为基础验收的工程技术资料。

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以上(含乙级)的工程,应当进行岩基载荷试验。

 6.申请资料

  □1、免检申请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组加意见并加盖公章);
  □2、图纸;
  □3、能反映情况的实物照片;
  □4、能说明情况的其它资料;

 7.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受理机构:市建设局;地点:东莞市莞龙路下桥路段市建设局大楼。
受理机构: 市建设局一楼大厅5号办事窗口

 8.审批决定机关

 

 9.审批程序

 1、市建设局办事大厅5号窗口收验材料。
   
对资料不齐全项目,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澄清、补充的有关情况或文件,或对有关内容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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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齐全的,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市质监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质监站市质监站给予免检编号。

 10.审批时限

资料齐全自收到之日5个工作日

 11.审批收费

 12.年审或年检

 

 13.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受理咨询机构:市质量监督站  电话:22401041
受理投诉机构:市建设局办公室  电话:22207318

 14.备注